刑事诉讼法第173条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一款是法定不起诉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cha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2、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
3、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4、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
5、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
6、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
7、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亦即在刑事。
8、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可能是因为有些情况需要进一步的查明,也就是所谓补充侦查,比如有的地方有没有查清楚的。
9、你好,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指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和第171条第4款规定的不起诉所谓法定,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即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
11、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
1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即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
1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实践中,附带民事诉讼反诉的情况不乏少见,即在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与本诉在法律事实上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借以达到抵消或吞并本诉的目的正确。
14、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15、巜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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